公告
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征集造价咨询
发布时间: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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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遴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我司为海口市市属国有企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有意参与我司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造价咨询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担范围

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

二、对造价咨询机构的要求

1、按委托人需求配备相应专业人员承担各项造价咨询业务;

2、按时委托人要求时限提交中间成果及最终成果;

3、造价咨询机构成果须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及国家、地方、企业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因造价咨询机构原因造价咨询成果出现错、漏等偏差超过5%(不含5%)以上的,造价咨询机构同意减收20%费用;偏差超过10%(不含10%)以上的,造价咨询机构同意减收50%费用;偏差超过20%(不含20%)以上的,造价咨询机构同意减收全部费用并同意委托人取消其合作伙伴关系;

4、如负责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程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机构,应承担其负责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结算审核过程的核对工作,以保障批复初步设计概算的合理性及工程结算审核的准确性;

5、造价咨询机构提交的咨询成果须含详细的工程量计算书电子件(工程量计算书具体要求以实际委托内容为准),如采用图形算量的需提交相关计算软件成果;

6、造价咨询机构接到委托人通知后,相关人员确保在2个小时内到达委托人指定地点(海口市内)对接、沟通业务;

7、配合委托人对其所承担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对项目中间支付(1~2期)进行审核,且不额外收取费用;

8、造价咨询机构不得与投标单位存在串通投标、围标、卖标等行为,应当承担保密义务。如有违反则取消造价咨询业务合作关系,造价咨询机构并承担因其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切责任。

9、熟悉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方式,并无条件接受相应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0、根据具体造价咨询业务需求委托人提出的其他相应要求;

三、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海南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面积不低于相关规定要求);

2、具有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质甲级咨询资质(或乙级咨询资质)及人员配置;

3、2015年至今,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造价咨询机构成立不满三年的年度平均营业额不小于170万元)。

4、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其中外省造价咨询机构驻海南分支机构有不少于8人(含)的海南省近6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记录。

5、企业及其法人无违规违纪行为;

6、提供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7、2015年至今,未被海南省建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列入不合格企业名单及不良记录企业名单;

四、报名提交材料

1.公司简介;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 企业专业人员名单、外地企业还需提交驻海南分支机构专业人员单(人员名单须注明人员资质、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及人员社会保障缴费记录;6.2015年至今,海南省区域造价咨询业绩(提供业绩一览表,列出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造价咨询费用等信息,附相应合同主要页复印件、造价成果主要页复印件);5.荣誉证书等其他资信文件复印件;7.提交的所有材料需胶封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

特别说明:将对提交资料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资格评审及评选后再进行实地考察,最终确定造价合作伙伴。比选结果将邮件形式由送至中选造价咨询机构,比选结果不再进行公布及解释。

四、申请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请时间:2018年12月日至 10 日17:30时止

单位: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世纪广场路1号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898-66527633 

邮编:570102

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

附件:《造价咨询机构比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