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场外排水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单位: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首次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进行“海口市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场外排水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海口市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场外排水工程。
(2)项目前期代理单位: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
(4)项目性质:新建;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E4822。
(5)占地面积: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8.65亩。
(6)建设内容: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明渠、箱涵、顶管,工程路径总长8904m,其中顶管路径总长1768m(含井),箱涵路径总长6154m,明渠路径总长982m。
①主线明渠工程
桩号0-039至桩号0+250、桩号0+300至桩号0+551段为明渠河道段。
主线明渠河道长540m。
②主线箱涵工程
桩号0+551至桩号1+494为4孔箱涵,桩号2+093至桩号3+263为4孔箱涵,桩号3+263至桩号3+895为3孔箱涵,桩号4+405至桩号4+645为3孔箱涵,桩号5+305至桩号7+146为3孔箱涵,桩号T0+000至桩号T0+859为1孔箱涵。
主线箱涵路径总长5686m。
③主线顶管工程
桩号1+494至桩号2+093为4根内径4.0m顶管,桩号3+895至桩号4+405为3根内径3.5m顶管,桩号4+645至桩号5+305为3根内径3.5m顶管。
顶管工程路径总长1768m,其中顶管路径长1690m,工作井及接收井共8座路径长78m。共计顶管长度为5630m,其中内径4.0m顶管长2240m,内径3.5m顶管长3390m。
④主线倒虹吸及穿堤箱涵工程
桩号0+250至桩号0+300段为穿南渡江右堤箱涵,与灵山总干渠立交,穿堤箱涵为4孔单孔4.0m×4.0m(宽×高)箱涵。灵山总干渠采用采用倒虹吸结构形式。倒虹吸设置于穿堤箱涵下部,为2孔箱涵。
⑤B工作区、铁路渡槽至主线连接段工程
B工作区西排水口及铁路渡槽排水口连接段长562m,桩号A0+000至桩号A0+332段为1孔4.0m×4.0m(宽×高)箱涵,长332m;桩号A0+332至桩号A0+562段为明渠,河底宽4.0m,长230m。
⑥飞行区7#至主线连接段工程
飞行区7#排水口至主线连接段路径长297m,桩号B0+000至桩号B0+020、桩号B0+231至桩号B0+297段为1孔5.0m×3.5m(宽×高)箱涵,长86m;桩号B0+020至桩号B0+231段为明渠,河底宽为5.0m,长211m。
⑦清淤工程
对C工作区东排水口下游桩号T0+000至海文高速段塔市支渠进行清淤,清淤长度为496m。
⑧拆除重建箱涵工程
对C工作区东排水口下游桩号T0+000至海文高速段塔市支渠1座箱涵进行拆除重建。重建箱涵为1孔4.0m×4.0m(宽×高)箱涵。
二、项目前期代理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前期代理单位: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海口市世纪广场路1号世纪大桥监控中心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8089822329
邮编:5701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清林西路与黄阁北路交汇处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三号厂房B座8层B801号房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755-89250668
邮编:51811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项目前期代理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运行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并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18年12月23日至2019年1月4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项目前期代理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3日